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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上门的生意(部分设定)

送上门的生意(部分设定)

【可可(Coco)】

魔王养的猫,准确的说应该叫“可可二十九世”。虽然每一世的可可其实都没有什么血缘关系,但既然魔王这么叫了,那就姑且当做它们是一代代的吧。

可可二十九世是一只拥有蓝色双瞳的金渐层,正好和勇者可可莉亚的瞳色、发色完美匹配,且两者的性格也都差不多。因此在可可莉亚抵达魔王城后,只需加以一定的演技和已知情报,就能让魔王相信她确是由可可化作人形而来,而可可本尊,则为了计划不出纰漏而被其他勇者带回了舒拉-芙罗特,和他们一起生活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可可二十九世似乎和诺诺艾兰非常亲密,只有在她面前的时候才会表现出一副相对比较听话比较乖的样子。当然这并不包括睡觉的时候,每当诺诺艾兰准备睡觉的时候,可可都会主动跑去其他人的房间过夜。究其原因还得是抱着睡太热了,这点薇娜也深有体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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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长角犀(Watlug Weidaruvei)】

直译为“有着长角的大型走地兽”,本来是拉比奥斯坦莎瓦(拉比瓦)东部的本土物种,但因为同类竞争而部分北上来到长林定居,时至今日在拉比瓦东部和长林全境都能见到它们的身影。

长角犀属于杂食动物,以吃草为主,但在一些极端情况下,亦或是在冬眠之前,也会吃一些肉。尤其是在冬眠前的时候,长角犀的冬眠时间相对比较长,所以它们在秋天就会开始准备囤积食物。小到树叶野草,大到一些猎物,甚至包括死去的同类,都会成为它们的食粮。而在冬眠的同时,长角犀的角也会自然脱落,并重新生长,以备来年使用。这本是为了能修复损坏的角,但由于长角犀们在长林并没有多少天敌,所以经常到秋天了角还几乎一点损伤都没有,就这点讲倒是比拉比瓦大草原上的同类要幸福的多。

除此之外,关于长角犀的名称也有着不少趣事。首先一提的当然是长角牛。同样作为拉比瓦的本土物种,长角牛的名称直译是“长着两根长角的大型走地兽”,即“Mitawatlug Weidaruvei”,但因为名字太长所以更多还是用“Mitawei”代替,和长角犀的区别只是多了一根角而已。但这个名字同样也被读作“Watlug Ooaruvei”的长角兔占用了,“Oo”这个前缀作为“Weid”的反义词,在这里指代“有着长角的小型走地兽”。

什么?为什么没有长角鸟?那你可得问问瓦托迪海鸟了,毕竟它的学名就叫做“Watlug Oodinvei”,即“有着长角的小型飞兽”,简化一下就是“Watoodin”。不过其实这家伙并没有角,只是当初给它命名的生物学家将它的长喙当成角了而已。由于发现时间比目击时间晚得多,等到发现那其实不是角而是喙的时候,“瓦托迪海鸟”这个名字都已经被叫了几年了,所以大家也就没再给它改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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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犀角装饰品(Waweiglet Phalolagon)】

虽然长角犀实际上是拉比瓦的本土物种,但这并不影响以它的角做成的装饰品在长林大卖——毕竟拉比瓦的长角犀经常要拿角去顶试图把自己当成猎物的家伙,角的质量自然就比不过天敌较少的长林长角犀。

说是装饰品,其实大部分犀角装饰品都只是简单地给它开个孔,再随便雕刻成个什么东西做成吊坠而已。虽说也有将整根角雕刻成带有台座的雕像的工匠,但毕竟人家的技术摆在那里,不仅用时更长,售价也比吊坠高上不少。但如果按利润算的话,可能也还是雕像要更能赚钱些。

其实犀角装饰品完全就是一场炒作。起初只是长林某部落为其成员颁发的勇士象征,可在外人去过那里后,这东西就莫名其妙变成了护身符,并且在外人们的影响下逐渐变成了一种精贵的装饰品。为了能够支撑起犀角装饰品庞大的销量,这些外人自然就将魔爪伸向了更多的长角犀。他们知道这些长角犀的角每年都会再生,所以他们将不少长角犀都抓起来关进了小房间里,并通过灯光和温度来让长角犀主动冬眠并长出新角。这一行为大幅影响了长角犀的寿命,也遭到了长林人民的联合抵制。就结果而言,他们成功了,却也失败了。外人们最终将工厂搬去了拉比瓦,并在发现拉比瓦长角犀并不适合做犀角装饰品后不了了之,可犀角装饰品的价值却也已经深深地烙在了所有人的心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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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诺诺艾兰的中二小癖好】

即使大部分时候都是临场发挥,但诺诺艾兰还是会给一些常用的大型魔法起名字,困住长角犀们的“丛生围墙(Bunnclit Rilagona)”就是个例子。在她的小笔记本里,每种元素都至少有三种起过名的魔法,但最受她喜欢的还得是她的第一个复合魔法“沙暴龙卷(Lagomisna)”。以她的能力,制造龙卷风并不是什么难事,但如果此时所处的环境是沙漠——没错,就是在攻略砂阵的时候。后来,她花了点时间将地元素也加了进去,用地元素生成的沙石来模拟当时的沙漠环境,就造出了这么个好玩好用的魔法。

加上在海底学到的“潮汐旋涡(Pheomisna)”,诺诺艾兰目前一共掌握两种复合魔法——虽然大致上差不多。算上起过名的那些一共有至少二十种,但她的能力还远不止于此。如果有需要的话,也可以随时把丛生围墙的藤蔓换成磐石或坚冰,甚至烈火。不用的魔法有不同的用处,因地制宜才是良计。

不过,其实还有一种魔法,其名字至今还静静地躺在笔记本的角落里,它的名字叫“高速风刃(Omisclit Aorslarc)”。虽然字迹还很新,可这魔法却没有被诺诺艾兰使用过哪怕一次。在了解原因前,不妨先听听它的效果。

在使用高速风刃时,施法者往往需要将风元素源源不断地注入到武器上,再挥动武器形成风刃飞向目标。只要挥动武器的速度够快,风刃的数量就会变得非常多。但由于施法者需要全神贯注对武器进行附魔,因此,高速风刃往往应该交给攻击速度较快的其他人来使用。

那么诺诺艾兰的小队里,攻击速度最快的人是谁呢?

再加一个提醒吧。“Aor”这个前缀的意思是“短的”,而“Slarc”是剑的意思。

那么诺诺艾兰的小队里,使用短剑的人是谁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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